(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4年10月1日電)外交部今天表示,巴林王國宣布自即日起開放中華民國國民申辦巴林電子簽證入境。
外交部表示,位在中東地區的巴林王國宣布自10月1日起全面開放台灣赴巴林從事觀光或商務目的的國人,上網申請巴林電子簽證(eVisa),核准後持憑在巴林陸、海、空邊境口岸通關入境,不再如過去須先透過巴林當地個人、公司或旅館擔保。
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,並盼透過電子簽證便利措施,進一步增進兩國人民間觀光及經貿投資關係。
根據巴林最新通告,凡台灣民眾以觀光或商務事由欲前往巴林,得持6個月以上效期的中華民國護照先行上網(https://www.evisa.gov.bh/)申辦最多可停留14天、單次入境的電子簽證(費用巴林幣7迪納,約折合18.7美元)。
上網提出申請後,巴國主管機關將於48小時內回復審核結果,若獲通過,申請人即可列印許可,持憑入境巴林;另若有需要,也得於入境後申請延長停留時間14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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